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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大学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关于开展上海大学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消息日期:2023/10/12
各学院及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上海大学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 (教务部〔2022〕37号)和《关于公布上海大学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我校于2022年批准立项26项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校级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一)延期验收
未达到预期成果的项目可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时间不超过2年。申请延期的项目需填好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4)由所在学院(单位)汇总后于10月18日前报送纸质版至宝山校区A楼610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hucfd@126.com。
(二)结题验收
1.提交结题材料。完成预期成果的项目需提交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并附成果材料一式六份,由所在学院(单位)签字盖章后于10月18日前报送纸质版至宝山校区A楼610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hucfd@126.com。
2.答辩验收。学校将于10月20日左右对结题项目进行答辩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项目组高度重视,认真对项目进行总结,做好本次结题工作。
3.超过项目预期成果50%的项目可申请免答辩,并在附件2和附件4中做好标记。经审核可免除现场答辩验收环节。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56609572
三、评审方式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结题报告和答辩进行评定,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检查结果将在验收结题后公布在教务部网站。结题检查不合格的,学院应敦促其进行追整改或撤销立项。
附件:
1.上海大学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结题验收项目
2.上海大学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3.上海大学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4.上海大学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汇总表
上海大学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各学院及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上海大学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 (教务部〔2022〕37号)和《关于公布上海大学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我校于2022年批准立项26项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校级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一)延期验收
未达到预期成果的项目可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时间不超过2年。申请延期的项目需填好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4)由所在学院(单位)汇总后于10月18日前报送纸质版至宝山校区A楼610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hucfd@126.com。
(二)结题验收
1.提交结题材料。完成预期成果的项目需提交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并附成果材料一式六份,由所在学院(单位)签字盖章后于10月18日前报送纸质版至宝山校区A楼610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hucfd@126.com。
2.答辩验收。学校将于10月20日左右对结题项目进行答辩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项目组高度重视,认真对项目进行总结,做好本次结题工作。
3.超过项目预期成果50%的项目可申请免答辩,并在附件2和附件4中做好标记。经审核可免除现场答辩验收环节。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56609572
三、评审方式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结题报告和答辩进行评定,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检查结果将在验收结题后公布在教务部网站。结题检查不合格的,学院应敦促其进行追整改或撤销立项。
附件:
1.上海大学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结题验收项目
2.上海大学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3.上海大学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4.上海大学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汇总表
上海大学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各学院及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上海大学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 (教务部〔2022〕37号)和《关于公布上海大学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我校于2022年批准立项26项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校级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一)延期验收
未达到预期成果的项目可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时间不超过2年。申请延期的项目需填好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4)由所在学院(单位)汇总后于10月18日前报送纸质版至宝山校区A楼610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hucfd@126.com。
(二)结题验收
1.提交结题材料。完成预期成果的项目需提交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并附成果材料一式六份,由所在学院(单位)签字盖章后于10月18日前报送纸质版至宝山校区A楼610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hucfd@126.com。
2.答辩验收。学校将于10月20日左右对结题项目进行答辩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项目组高度重视,认真对项目进行总结,做好本次结题工作。
3.超过项目预期成果50%的项目可申请免答辩,并在附件2和附件4中做好标记。经审核可免除现场答辩验收环节。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56609572
三、评审方式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结题报告和答辩进行评定,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检查结果将在验收结题后公布在教务部网站。结题检查不合格的,学院应敦促其进行追整改或撤销立项。
附件:
1.上海大学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结题验收项目
2.上海大学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3.上海大学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4.上海大学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汇总表
上海大学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