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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消息日期:2024/5/07
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和教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组织与管理,现对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前考课程的考试安排及要求 已申请提前考的课程,请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安排,在最后一次上课时间或其他课外时间做好课程考试安排,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监考人员等相关信息(5月7日前完成)。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提前考的监考和巡考安排,教务部也将安排线上线下巡考。 提前考要求: 1. 如有需要,请提前一周借好考试教室; 2. 每个考场,需确保有两名监考人员(含主考); 3. 建议主考教师提前安排好考场的学生座位表; 4. 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上海大学课程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及背面的《上海大学课程考试监考教师须知》; 5. 开考后主考(监考)人员须按座位表认真核对学生身份; 6. 严格考场管理。开考前,监考教师务必重申考场纪律:学生应遵守考场规则,随身不得携带包括并不限于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等通讯设备。一经发现,按《上海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界定及处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7. 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须递交《上海大学课程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至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收齐后在第11周周二(5月21日)前统一交至教务部运行处(A513室,孙老师)。 二、 考试周考试课程的日程安排 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日期:2024年5月20日-5月29日。 考试场次为每天三个时间段:8:30-10:30、13:00-15:00、15:30-17:30。 考试日程已在教务管理系统的教师门户公布,请老师们务必提前查看。 三、考试纪律重申 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安排好期末考试工作,加强考场纪律宣传,增强学生诚信教育,强调监考教师职责,做好学院自巡自查,确保提前考和考试周考试等质同效。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4年5月7日 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和教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组织与管理,现对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前考课程的考试安排及要求 已申请提前考的课程,请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安排,在最后一次上课时间或其他课外时间做好课程考试安排,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监考人员等相关信息(5月7日前完成)。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提前考的监考和巡考安排,教务部也将安排线上线下巡考。 提前考要求: 1. 如有需要,请提前一周借好考试教室; 2. 每个考场,需确保有两名监考人员(含主考); 3. 建议主考教师提前安排好考场的学生座位表; 4. 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上海大学课程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及背面的《上海大学课程考试监考教师须知》; 5. 开考后主考(监考)人员须按座位表认真核对学生身份; 6. 严格考场管理。开考前,监考教师务必重申考场纪律:学生应遵守考场规则,随身不得携带包括并不限于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等通讯设备。一经发现,按《上海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界定及处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7. 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须递交《上海大学课程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至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收齐后在第11周周二(5月21日)前统一交至教务部运行处(A513室,孙老师)。 二、 考试周考试课程的日程安排 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日期:2024年5月20日-5月29日。 考试场次为每天三个时间段:8:30-10:30、13:00-15:00、15:30-17:30。 考试日程已在教务管理系统的教师门户公布,请老师们务必提前查看。 三、考试纪律重申 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安排好期末考试工作,加强考场纪律宣传,增强学生诚信教育,强调监考教师职责,做好学院自巡自查,确保提前考和考试周考试等质同效。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