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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干部选聘”工作的通知
消息日期:2021/6/04
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 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见附件1),现在各二级党组织中开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干部选聘”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1.选聘对象:副处级及以下干部,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聘任管理:选聘干部聘期三年,选聘期间其原身份保留在派出单位; 3.选聘岗位:综合文字、财务管理、政策研究等12个岗位(见附件1)。 请各二级党组织结合通知要求,在6月9日(周三)下班前,将有意向报名干部的执委会选聘干部报名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发至组织人事部组织处邮箱:zuzb@oa.shu.edu.cn。 联系人:赖练   联系电话:66134275 特此通知。 附件1: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的相关通知 附件2:执委会选聘干部报名表和汇总表 组织人事部组织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