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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消息日期:2021/6/18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1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共有228家企业支持项目13111项(企业名单见附件)。 请各院系积极组织,动员更多教师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网址:http://cxhz.hep.com.cn/ 申报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7月发布立项名单。 9月1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10月发布立项名单。 9月1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学校产学合作平台联系人:李老师,66133381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