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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干部教师到崇明区挂职锻炼的通知
消息日期:2025/1/19
为进一步深化崇明区与我校的合作,搭建我校干部教师成长锻炼平台,我校将选派优秀干部教师到崇明区挂职锻炼。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挂职锻炼岗位 (1)崇明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2)崇明区民政局副局长 (3)崇明区数据局副局长 (4)崇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挂职岗位不限于以上四个,特别优秀的可以根据干部个人情况适配合适岗位。 二、挂职锻炼时间 自2025年2月开始,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每周在崇明工作时间为3-5天,提供住宿。 三、挂职锻炼要求 (1)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较高专业素养和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能力,作风务 实,事业心、责任感强; (3)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4)一般为现任副处(相当副处)级干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兼任相关管理岗位人员,均可纳入人选范围。 四、挂职锻炼申请 申请人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附件1)和《干部教师推荐表》(附件2),二级党委统一把关审核信息后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于2025年1月27日前将书面表格报校组织人事部组织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组织人事部组织处邮箱:zuzb@mail.shu.edu.cn。 联系人:邓娜娜 联系电话:66134275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