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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基金】关于提交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消息日期:2023/11/23
各位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关于2023年度进展报告填写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项目负责人通过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基金委信息管理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进行在线填写。如忘记密码,您可通过邮箱、手机的方式找回或者联系科研管理部联系人。 2、进展报告各项内容请按照基金委填写说明中要求进行填写,正文中如有图片、表格、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请将其进行编号后,统一在“附件”内容中进行添加;项目负责人必须对照《计划书》及原申请书相关内容如实填写2023年度开展的研究工作情况。 3、项目的相关成果通过基金委“成果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需对填写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相关成果需为2023年度取得成果,未标注本基金批准号的成果请勿上传。 4、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12月30日16:00前通过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提交进展报告,无须提交纸质版。科研管理部将集中在2024年1月4日-8日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 重点强调的内容: 1、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通过科研院、财务处审批后进行过设备费预算调整的,请在当年进展报告的“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中予以说明,往年调整过没有予以说明的,建议今年补上。 2、进展报告中的重要进展和成果,请填写2023年度的,非2023年度的成果不要列入。 3、注意经费执行进度。 4、注意按照基金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学校关于科研经费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并遵守科研诚信。 科研管理部联系人:束老师  66135398  shulinglin@shu.edu.cn 各位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关于2023年度进展报告填写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项目负责人通过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基金委信息管理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进行在线填写。如忘记密码,您可通过邮箱、手机的方式找回或者联系科研管理部联系人。 2、进展报告各项内容请按照基金委填写说明中要求进行填写,正文中如有图片、表格、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请将其进行编号后,统一在“附件”内容中进行添加;项目负责人必须对照《计划书》及原申请书相关内容如实填写2023年度开展的研究工作情况。 3、项目的相关成果通过基金委“成果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需对填写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相关成果需为2023年度取得成果,未标注本基金批准号的成果请勿上传。 4、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12月30日16:00前通过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提交进展报告,无须提交纸质版。科研管理部将集中在2024年1月4日-8日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 重点强调的内容: 1、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通过科研院、财务处审批后进行过设备费预算调整的,请在当年进展报告的“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中予以说明,往年调整过没有予以说明的,建议今年补上。 2、进展报告中的重要进展和成果,请填写2023年度的,非2023年度的成果不要列入。 3、注意经费执行进度。 4、注意按照基金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学校关于科研经费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并遵守科研诚信。 科研管理部联系人:束老师  66135398  shulinglin@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