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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1年教学型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
消息日期:2021/3/29
校内各单位: 上海大学2021年教学型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即日启动,请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申报。 一、聘任范围、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学术水平、聘任程序等按照《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上大内〔2020〕92号)、《上海大学教学型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上大内〔2021〕44号)和《上海大学关于晋升教授、副教授教师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价办法》(上大内〔2021〕26号)等文件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综合材料(一套) 1、《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目录》(附件1)1份(贴在材料袋上); 2、《上海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2); 3、个人佐证材料(1套) (1)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学院(部门)出具的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及上年绩效工作量证明(原件) (3)现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本科教学水平评价通过证明(原件) (6)任现职以来教研项目、获奖情况一览表(原件)(附件3) (7)任现职以来教改、课程、教材建设项目及教学类获奖情况一览表(原件)(附件4) (8)上海大学晋升聘任教学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院系审核评价表(原件)(附件5) 4、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获奖及教研成果 (1)《学术水平与教研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附件6) (2)检索报告 (3)代表性论文、著作、获奖和教研成果等 (二)教研能力评议专家鉴定材料(申报教授一式五套,申报副教授一式三套) 1、《学术水平与教研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简称:登记表)(每套材料上各贴一份) 2、《教研能力评议表》(附件7),填妥申报人员应当填写的部分; 3、教研能力专家鉴定材料,和登记表上一致。 (三)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学院(学部)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推荐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送审材料一览表》。 三、工作安排 1、3月29日——4月15日,申请人提交材料,学院(学部)公示,正高级职务教师投票,学院(学部)初步推荐。 2、4月中旬-6月中旬,评议材料送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学术能力评议。 3、6月下旬-9月中旬,学科评议组开展学术评议,学院(学部)正式推荐。 4、9月下旬,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发文,签订聘任合同。 四、收费标准 学术教研能力评议费,每套材料600元。 五、其他说明 参见《关于开展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21]24号)。 联系人:向群、李海玲 联系电话:66132026、66137031 电子邮箱:qun@shu.edu.cn 材料受理:校本部A楼207室 特此通知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