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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消息日期:2022/4/11
各学院(系)、各项目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和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学校现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学院、各项目组认真准备并完成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本次结题项目范围:2021年立项的大创项目及往年申请延期的项目。 二、项目结题时间节点 1.各项目组于5月6日前在线提交《结题报告书》及《经费决算表》(每个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在线填报,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填写《阶段性检查报告》)。 2.各学院自行组织答辩验收并网上提交验收成绩,结题成绩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9日16:00前。 各院系可根据实际验收情况评定部分项目为优秀,市级项目优秀率一般不超过各院系当年结题项目总数的20%,校级项目优秀率一般不超过各院系当年结题项目总数的10%。 三、组织安排 1.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由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工作; 2.原则上以答辩的形式进行,由学院(系)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3.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应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所在学院组织的项目结题验收答辩。 4.学院应完成结题验收工作之后,请于5月20日16:00前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总结报告》提交教务至教务部(提交电子文档)。 四、活动交流 为推动我校大学生活动更好的开展,以交流促成果,通过优秀项目展示和交流提高我校创新项目的整体实施效果,请各学院举办大学生创新活动总结交流会,日期由学院确定。 (一)组织单位:本次交流月活动由各学院分别组织开展,交流活动可单独开展,也可根据各学院学科交叉和融合情况联合开展。 (二)活动形式:交流活动形式不一,以优秀项目汇报、创新科技成果展示、创新活动交流论坛等形式为主,鼓励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创新项目交流活动效果。 (三)具体安排:请组织学院于2022年5月6日16:00之前将活动方案和具体时间安排报教务部备案。 四、其他事项 对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在平台上提交《阶段性检查报告》和《项目变更申请表》(5月6日前完成提交)。学院需对未能及时完成的项目组织中期检查,对各项目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跟进。 凡实施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经学院认定,学校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中期检查及结题材料线上提交平台:https://cj.sh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yanpingli@shu.edu.cn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2年4月11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和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学校现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学院、各项目组认真准备并完成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本次结题项目范围:2021年立项的大创项目及往年申请延期的项目。 二、项目结题时间节点 1.各项目组于5月6日前在线提交《结题报告书》及《经费决算表》(每个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在线填报,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填写《阶段性检查报告》)。 2.各学院自行组织答辩验收并网上提交验收成绩,结题成绩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9日16:00前。 各院系可根据实际验收情况评定部分项目为优秀,市级项目优秀率一般不超过各院系当年结题项目总数的20%,校级项目优秀率一般不超过各院系当年结题项目总数的10%。 三、组织安排 1.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由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工作; 2.原则上以答辩的形式进行,由学院(系)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3.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应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所在学院组织的项目结题验收答辩。 4.学院应完成结题验收工作之后,请于5月20日16:00前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总结报告》提交教务至教务部(提交电子文档)。 四、活动交流 为推动我校大学生活动更好的开展,以交流促成果,通过优秀项目展示和交流提高我校创新项目的整体实施效果,请各学院举办大学生创新活动总结交流会,日期由学院确定。 (一)组织单位:本次交流月活动由各学院分别组织开展,交流活动可单独开展,也可根据各学院学科交叉和融合情况联合开展。 (二)活动形式:交流活动形式不一,以优秀项目汇报、创新科技成果展示、创新活动交流论坛等形式为主,鼓励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创新项目交流活动效果。 (三)具体安排:请组织学院于2022年5月6日16:00之前将活动方案和具体时间安排报教务部备案。 四、其他事项 对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在平台上提交《阶段性检查报告》和《项目变更申请表》(5月6日前完成提交)。学院需对未能及时完成的项目组织中期检查,对各项目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跟进。 凡实施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经学院认定,学校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中期检查及结题材料线上提交平台:https://cj.sh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yanpingli@shu.edu.cn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