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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结题验收的通知
消息日期:2021/1/13
各学院(系)、各项目组: 根据《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学校现启动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阶段性检查、结题工作,请各学院、各项目组认真准备并完成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检查: (一)阶段性检查范围 2020年度国家级、市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二)检查内容 1. 项目的执行情况; 2. 项目实施的阶段性成果; 3. 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4.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5. 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 2021年1月13日-2月26日:自查阶段 各项目组于2月26日前在线提交《阶段性检查报告》(每个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填写):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解决思路,明确下一阶段的任务,并总结心得与体会; 2. 2021年3月1日-3月12日:学院检查阶段 根据学生自查内容,各学院组织对所在学院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项目执行不力的,要及时提出警告,督促其整改;对项目实施没有任何进展的项目,建议其终止,建议终止的项目请网上提交项目终止申请。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创新活动执行情况撰写《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内容包括:(1)总体实施情况(2)主要措施及学院特色(3)存在问题。要求条理清晰,简明扼要,2000字左右。 请各学院在2021年3月19日16:00前将《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电子版发至教务处李老师邮箱。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项目范围及注意事项 1. 本次结题项目范围:上一年度申请延期的项目。 2020年度项目已经完成的项目也可申请结题。 2.项目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等有变更的,须同时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线上提交)。 (二)项目结题时间节点 1. 各项目组于2021年2月26日前在线提交《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在线填报)。 2.各学院组织验收并网上提交验收成绩:2021年3月12日16:00前。 (三)组织安排 1.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由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工作; 2.原则上以答辩的形式进行,由学院(系)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3.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应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所在学院组织的项目结题验收答辩。 (四)学院应在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于2021年3月19日16:00前将《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总结报告》提交教务处(提交电子文档)。 三、活动交流 为推动我校大学生活动更好的开展,以交流促成果,通过优秀项目展示和交流提高我校创新项目的整体实施效果,请各学院举办大学生创新活动总结交流会,日期由学院确定。 (一)组织单位:本次交流月活动由各学院分别组织开展,交流活动可单独开展,也可根据各学院学科交叉和融合情况联合开展。 (二)活动形式:交流活动形式不一,以优秀项目汇报、创新科技成果展示、创新活动交流论坛等形式为主,鼓励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创新项目交流活动效果。 (三)具体安排:请组织学院于2021年3月12日16:00之前将活动方案和具体时间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四、其他事项 凡实施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经学院认定,学校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中检及结题材料线上提交平台:https://cj.sh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yanpingli@shu.edu.cn 联系电话:66133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