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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大学校长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消息日期:2021/7/05
校内各单位: 为了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激励在教书育人与科研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标志性成果的教职员工,引导和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追卓越,创一流,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上海大学校长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上海大学校长奖”评选实行提名制,评选名额和具体评选条件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大学校长奖”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上大内〔2021〕108号)执行。 二、材料要求 1.被提名人按照奖项要求分别填写《2021“上海大学校长奖”推荐表》(附件2、3)及汇总表(附件4)。 2.相关佐证材料。 三、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和校领导在提名候选人的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2.申报材料要真实、严谨,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被提名人当年和下一年度评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属事后发现的,取消已获奖项,并追回已发放奖金。 3.由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经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于7月14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henglh@shu.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程璐华 地址:本部行政楼408室 电话:66134915-8001 邮箱:chenglh@shu.edu.cn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21年7月5日 注:根据学校信息安全策略,网站只能上传PDF格式附件。可编辑格式附件将通过各学院(部门)人事干事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