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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敏同志进入学科组评议程序的公示
消息日期:2025/11/04
经校外专家评议、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同意文学院胡敏同志进入学校人文学科组评议程序,申请副研究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4日-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上大工作站反映。 联系人:程璐华 李海玲 电子邮箱:chenglh@shu.edu.cn,lihailing@shu.edu.cn 联系电话:66132026 特此公示。 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