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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大学校长奖等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
消息日期:2023/5/05
校内各单位: 为了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激励在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标志性成果的教职员工,引导和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追卓越,创一流,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上海大学校长奖、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上海大学管理服务创新奖、宝钢优秀教师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评选条件 (一)上海大学校长奖 全校个人和团队的获奖总名额不超过 2 个。各学院(部门)至多可提名1名个人(或1个团队)。校领导至多可提名1名个人(或1个团队),由学院(部门)上报。校领导提名人选不占学院(部门)名额。评选条件请参见《“上海大学校长奖”评选和管理办法》(上大内〔2022〕80号)。 (二)上海大学王宽诚育才奖 全校5名,各学院(部门)至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申报条件及要求请参见《上海大学王宽诚奖教金管理条例》(上大内〔2021〕82号)。 (三)上海大学管理服务创新奖 管理创新奖:以团队方式申报,获奖名额不超过2项; 管理服务奖:以个人方式申报,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其中特等奖不超过1项;一等奖不超过4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 各学院(部门)至多可推荐1名个人(或1个团队)。校领导至多可推荐1名个人(或1个团队),由学院(部门)上报。校领导推荐人选不占学院(部门)名额。申报条件及要求请参见《上海大学管理服务创新奖评选办法》(上大内〔2021〕83号)。 (四)宝钢优秀教师奖(预申报) 全校5名,各学院(部门)至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预申报条件及要求请参见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发布的《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奖项要求分别填写《“上海大学校长奖”推荐表》及汇总表、《王宽诚育才奖推荐表》及汇总表、《上海大学管理服务创新奖推荐表》及汇总表、《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及汇总表。相关文件、申报表格及汇总表见附件,提交份数均为一式一份。 (二)汇总表中填写的成果、荣誉等须提交相关电子佐证材料。 (三)预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特等奖的须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发布的《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评选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以充分体现候选人在教职工中的表率示范作用和标杆引领作用。 (二)申报材料要真实、严谨,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当年和下一年度评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属事后发现的,取消已获奖项,并追回已发放奖金。 (三)由学院(部门)审核并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并在5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henglh@shu.edu.cn,纸质申报材料在5月15日前送至行政楼408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程璐华 办公地址:行政楼408室 联系电话:66134915-8001 电子邮箱:chenglh@shu.edu.cn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