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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安排的通知
消息日期:2021/5/27
各学院(系): 夏季学期实践教学是我校本科教学培养计划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包括社会调查、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等,根据上海大学实习相关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践教学时间安排 1.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为期四周,时间:6月21日至7月16日;部分因实践教学内容、场地等原因需延长或推迟实践环节周期的学院(系),可在暑期后续时段内安排。 2.2020级大类学生夏季学期的实践教学安排:夏季学期分流前两周(6月21日—7月2日)按原各大类计划安排,分流后由各学院(系)负责按各专业计划组织、落实相关实践教学安排。 二、实践教学安排要求 1.请各学院(系)按教学计划要求,安排夏季学期的实践教学,落实实践教学场所,并做好指导教师配备、实习动员、组织实施以及安全教育等各环节的工作。并将相关安排报教务部。 (1)各学院(系)需填报《上海大学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安排表》(可在教务处网上下载),并于6月11日(星期五)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angxia0801@t.shu.edu.cn。 (2)若实践教学安排发生变动,请及时将调整情况报送教务部。 (3)为保证校外实践活动的教学质量,规范校外实习基地管理,请各学院(系)将签约实习基地一并填报在《上海大学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安排表》内,2020-2021学年新签约实习基地应附签约协议(原件扫描版)。 2.经费使用:各学院(系)应按照实习要求确保经费到位,并严格按照上海大学实习工作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实习经费。 3.安全问题:夏季学期及暑期实践期间,学生在校内外进行的教学活动,组织单位要做好专门的安全预警和安全教育,并结合具体实习环境制定相关安全规定。 4.各学院(系)应做好疫情防控与疫情预案。若因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导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安排须做相应调整的,届时请以上海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通知进行相应调整。 三、实践教学工作检查 请各学院(系)就各教学单位实习教学管理运行情况、实习生工作、学习情况和实习指导教师教学职责的履行情况等内容进行自查。各学院应全面准确地了解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进展情况和运行质量,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有效监控实习中的各个实践环节,确保实习任务圆满完成,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部沟通。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6133381 电子邮箱:yangxia0801@t.shu.edu.cn 五、附件 附件: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_____学院实践教学安排表(空表) 上海大学教务部 二零二一年五月 各学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