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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大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1】12号)
消息日期:2021/4/25
各院系(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务部拟开展2021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号〕11号),并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项目按照院系自愿申报的原则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院系在本科课程、研究生课程中,限选2门申报;上海课程思政领航学院,最多可申报3门。 本轮示范课程分序列建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通识类课程、实践类课程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参考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评审要求(另发); 2.各院系及时总结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发掘课程思政典型做法,积极组织报送。同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3.请填写申报书及汇总表(见附件)并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之前,以院系为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报送教务部A507曹老师,电子版(word版)请发送至邮箱sdkcsz2020@163.com。 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附:2021年度上海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材料 上海大学教务部 上海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2021年4月25日